关于进一步严明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作者:鼓楼商场

各驻在部门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各国有出资企业:

端午节临近,为巩固和深化整治“节日病”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中央的政治承诺,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各级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从严向基层延伸

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结合学习贯彻《关于全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把节日反腐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提前以多种形式进行廉洁过节提醒、宣传,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督履责,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严肃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责,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便打的高压态势。要综合运用媒体监督、科技监督等手段,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及时将问题线索向纪检组报告,一律严肃查处。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同时加强工作宣传力度。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曝光等情况)于2017615日前报派驻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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